知情人士指出,2012年安養中心設立時,未依法取得15年以上房屋租約,基隆市政府就發約執照,2017年租約期滿後,理應廢照,但基隆市府也未處理,涉嫌包庇業者違法占屋營業房東至今不僅收不回房子,還成了刑事被告。
對於安養中心違法設立的爭議,基隆市府認為,依據《老人福利機構設立許可及營運辦法》,百福與百安2家安養中心是「小型機構」,若是租屋營業,租約只要5年即可,這2家取得的租約是6年,設立時符合相關規定,至於租約期滿後的問題,因屋主與業者仍在打官司,基隆市府要等判決確定後再辦理。
對於基隆市府的見解,知情人士指出,依據《老人福利機構設立許可及營運辦法》規定,安養中心租屋營業,要取得15年租約,這是為了讓安養中心不會隨便被房東要求家,且租約還要去法院公證。
百福與百安2家老人安養中心所在地屬於楊姓房東所有,租約已在2016年屆滿,但楊姓房東卻無法收回房子,本刊調查,房東與安養中心因房屋使用問題,在2015年就鬧合約糾紛並衍生多起刑民事官司,儘管租約已在2017年到屆滿,房東仍是收不回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