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明尼亞波里的警方手冊中提到,鎖喉術是「致命武力選擇」,而頸部約束則屬於「非致命武力選擇」。基本上它們只限於警員「面臨生死關頭」的場面使用。但是喬治佛洛伊德被捕時,完全看不出警員有受到明顯的威脅。
有專家在看過影片之後認為,它比較像警察在展示他的「街頭正義」,刻意在逮捕過程中增添嫌犯的痛苦做為懲罰。
壓頸加趴臥 雙重致命原因
專家說,死亡的佛洛伊德不只是後頸部受到警員全身重量的壓制,同時他全程被迫臉朝下趴臥的姿勢也可能阻隔了體內呼吸的通道。大約從20年前開始,美國警方的訓練就已強調,控制嫌犯時應避免嫌犯長時間趴臥的姿勢。
採用膝蓋壓制的警員德瑞克.喬文(Derek Chauvin),目前已經遭明尼亞波里警方免職,並面臨三級謀殺罪和過失殺人的指控。
大多數勤務訓練專家在看過影片之後,都認為喬文的做法違反規範。
鎖喉壓制高危險 多數警局禁用
專家說,目前美國部分地區警局仍准許採用鎖喉的方式對待嫌犯。不過他們多半是採用手臂繞頸類似摔角的鎖喉壓制手段,目的是壓制對方,以便把他們儘快送入警車,而不是持續數分鐘壓制在地。
此外,以膝蓋壓制脖子可能造成呼吸道阻塞和頸椎骨折等嚴重傷害。在一般情況下警局都不會允許警察使用這種手段。
2014年艾瑞克.加納(Eric Garner)在紐約警方的逮捕過程中喪命曾是美國轟動一時的新聞。他被警方壓制俯臥人行道時,總共說了11次「我無法呼吸」。這也是這次佛洛伊德在逮捕過程中反覆說的話。
調查人員事後認定壓制加納的警員,當時使用的是被禁用的鎖喉術。涉案警員潘塔里奧(Daniel Pantaleo)被免職但並未遭到起訴,在當時曾引發全國性的抗議。紐約市政府最後以590萬美元與加納的家屬達成和解。
曾在明尼亞波里指導員警訓練課程的瑪森說,在加納事件之後,新進員警的訓練課程就已經取消了膝蓋壓制術,而資深員警也必須知道這項改變。不過從警局的紀錄看來,第一線的執法人員顯然本身也沒能貫徹命令。
參考資料:New York Times, NB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