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升最高法院的法官共有17位是新增,分別是司法院刑事廳副廳長吳秋宏、高等法院庭長周玫芳、周舒雁、王敏慧、周政達、蘇芹英、陳麗芬、吳青蓉、楊力進、宋松璟;法官石有為、林玉珮、王本源、黃書苑、吳美蒼、侯廷昌;司法院長許宗力的愛將邱忠義官長;另原已調升最高法院的張競文、林靜芬、陳靜芬、楊智勝、朱瑞娟等5法官因表現優異,在3年任期屆滿後均續任;另最高法院法官鄭雅萍、陳世雄及徐昌錦均升任最高法院庭長。
此外,最高法院法官陳真真將升任金門高分院院長、高院庭長陳雅玲升任苗栗地院院長、許仕楓升任花蓮地院院長、花蓮高分院庭長邱志平升任彰化地院院長、金門高分院長洪曉能調任花蓮高分院院長、花蓮地院院長劉嶽承調任新竹地院院長、苗栗地院院長胡文傑調任嘉義地院院長;司法院簡慧娟廳長調任最高行政法院法官。
最高法院目前共有82位法官,此次增派17位,扣除升任公懲會委員的張褀祥、升任金門高分院院長的陳真真,及升任智財法院的陳駿璧後,將有近百人的編制,以因應廢除限量分案後,每位法官案件量爆增的情況。
最高法院的限量分案制度,每位法官平均每月分案18件,導致所有上訴到三審的案件,都會先放在庫房中一陣子再分案,形成可以分案給特定法官的觀感,容易招致司法不公的議論,目前一、二審法院均是隨到隨分,公開透明,僅有最高法院仍保有限量分案的制度,除了形成可以人為操控案件分案的爭議,也造成許多案件上訴到最高法院後就放進倉庫,過很久才拿出來分案,司法院為改善最高法院行之有年的限量分案制度所造成的問題,因此增派法官。
另為加速「國民法官」推動及司法改革,高等法院法官黃潔茹將升任司法院刑事廳副廳長,台北地院庭長陳思帆、新北地院法官楊明佳、魏俊明將調派司法院刑事廳辦事;智財法院法官張銘晃調派司法院行懲廳辦事;高雄地院法官孫沅孝調任法官學院;高院法官劉又菁調派司法院民事廳辦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