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6.12 16:32 臺北時間

男子不滿「被叫回來道歉」 射瞎友人遭判6年半賠261萬

mm-logo
時事
吳男射瞎莊男眼睛,高雄地院審理時,判徒刑6年6月,民事部分得賠償261萬元。(資料照)
吳男射瞎莊男眼睛,高雄地院審理時,判徒刑6年6月,民事部分得賠償261萬元。(資料照)
一名吳姓男子2018年12月在高雄市鳳山區某釣蝦場2樓KTV與友人喝酒,席間因故齟齬,他翻桌砸酒瓶被勸離現場,事後有心當「公親」的莊姓友人,打電話叫吳男回來道歉,想化解恩怨,沒想到吳男竟然抓狂,帶著一把空氣槍折返,怒嗆:「是誰叫我回來道歉?」然後對著勸解的莊男連開數槍,射瞎他的眼睛,案經高雄地院判處徒刑6年半,民事部分判賠261萬元。
2018年12月某日清晨,吳男、莊男等4人,在高雄市鳳山區一家2樓附設KTV包廂的釣蝦場飲酒作樂,席間吳男與另一友人口角,他突然抓狂,當場掀桌,還砸酒瓶,作勢要打人,幸好被身旁莊男攔住,莊男勸他先離開釣蝦場,冷靜一下。
勸離吳男之後,被翻桌嗆聲的朋友也忿忿不平,表示要「討回來」,莊男苦口婆心勸阻,對方終於同意,只要他道歉,這件事就算了,於是莊男當起「公親」,打電話給剛回到家,還一肚子氣的吳男,表示希望他返回釣蝦場,為自己剛剛翻桌砸酒瓶的失禮行為,向朋友道歉。
吳男並不認為自己有錯,還遷怒當公親的莊男,盛怒之下,他順手拿了家中的空氣槍(經鑑定無殺傷力)折返釣蝦場,一進入包廂,大聲嗆道:「誰叫我回來道歉的」,接著持空氣槍對準莊男頭部、臉部、雙手連開數槍,由於空氣槍填裝鋼珠彈,莊男左眼被射中,門牙被射斷,經送醫急救,左眼還是失明。
案經高雄地檢署以重傷害罪提起公訴,地院審理時,吳男坦承犯行,但因未能與被害人和解,法官判處徒刑6年半,另莊男提民事求償訴訟,法官判賠261萬元,可上訴。
★《鏡週刊》關心您:未滿18歲禁止飲酒,飲酒過量害人害己,酒後不開車,安全有保障。
★《鏡週刊》關心您:不良行為,請勿模仿
更新時間|2023.09.12 20:34 臺北時間
延伸閱讀

支持鏡週刊

小心意大意義
小額贊助鏡週刊!

每月 $79 元全站看到飽
暢享無廣告閱讀體驗

更多內容,歡迎 鏡週刊紙本雜誌鏡週刊數位訂閱了解內容授權資訊

月費、年費會員免費線上閱讀動態雜誌

線上閱讀

更多內容,歡迎 鏡週刊紙本雜誌鏡週刊數位訂閱了解內容授權資訊

月費、年費會員免費線上閱讀動態雜誌

線上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