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被控犯下2000年6月台南市歸仁區雙屍命案,原本被三審判決死刑定讞的被告謝志宏,2018年9月獲檢方調查,認為沒有殺人事證,經聲請再審後無保獲釋。台南高分院今年5月15日上午宣判,改判謝志宏無罪。 律師團將研商於近期內將向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提出刑事補償的聲請,依刑事補償法規定,1天補償金額是1000元至5000元。 以謝志宏被羈押19年,若依1天最高5000元計算,可獲賠逾3000萬元,但最後賠償金額,由法院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