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6.18 16:47 臺北時間

應召妹出「專業絕招」服務 蒟蒻男不舉竟翻臉打人、搶錢

mm-logo
時事
強盜應召女的楊男,因有悔意且達成和解,高雄地院法官輕判徒刑2年8月。(資料照片)
強盜應召女的楊男,因有悔意且達成和解,高雄地院法官輕判徒刑2年8月。(資料照片)
高雄市一名楊姓男子,去年11月花了1,500元召妓,儘管王姓應召妹使盡「看家本領」,卻也沒能讓他「硬起來」,楊男自認性交易不算完成,要討回1500,王女不肯,兩人打了起來,楊男倚恃優勢體格與氣力,打贏王女,搶走她皮包裡的2,200元,案經高雄地院審理,判決楊男強盜罪徒刑2年8月。
2019年11月23日下午4點多,楊姓男子透過應召站,找了王姓女子,到高雄市某賓館性交易,王女做愛前先收了夜渡資1500元,隨即脫衣、沐浴、上床,哪知不管她怎麼挑逗,楊男卻始終無法勃起,進入實質的「肉搏戰」。
這時,時間快到,楊男放棄了,他也無意再花錢加節,王女則自認已經盡了全力,什麼「專業絕招」都使出來了,仍然無法完成性行為,錯不在她,於是穿衣打算走人。
沒想到楊男竟然堅持這次的性交易沒有完成,不能收錢,他要王女返還他1,500元,王女哪肯辛苦服侍「蒟蒻男」老半天的皮肉錢被討回去,於是兩人發生口角,而楊男吵不過對方,竟然翻臉,動手搶奪王女皮包裡的現金,兩人打了一架,楊男仗勢體格與氣力的優勢,壓制應召女,奪走她皮包裡的2,200元,揚長而去。
王女越想越不甘願,一面報警,一面守在停車場、楊男的車子旁邊,讓警方逮捕正前來取的楊男,訊後依強盜罪嫌移送法辦,全案偵結,高雄地院審理時,王男坦承犯行,並表示因為一時衝動而鑄下大錯,相當後悔,已經以7萬元與對方和解,因此法官考量他一時失慮,且王女遭危害程度不算嚴重,輕判他2年8個月,可上訴。
更新時間|2023.09.12 20:35 臺北時間
延伸閱讀

支持鏡週刊

小心意大意義
小額贊助鏡週刊!

每月 $79 元全站看到飽
暢享無廣告閱讀體驗

更多內容,歡迎 鏡週刊紙本雜誌鏡週刊數位訂閱了解內容授權資訊

月費、年費會員免費線上閱讀動態雜誌

線上閱讀

更多內容,歡迎 鏡週刊紙本雜誌鏡週刊數位訂閱了解內容授權資訊

月費、年費會員免費線上閱讀動態雜誌

線上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