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電台》報導,香港教育局向全港中、小學發通告,就學生展示國旗、區旗及奏唱國歌,提供指引。教育局發言人強調,國旗、國歌及國徽都是一個國家的象徵和標誌,任何一位公民都必須予以尊重。培養學生對國民身分的認同,是中小學教育的重要學習宗旨。
教育局指出,如果學生不尊重國歌,奏唱國歌時行為有偏差,學校應以訓育及輔導方式處理,若情況嚴重並涉及違法行為,校方未能處理,可考慮尋求警方協助。或先把學生帶離現場,儀式完結後老師應向全體學生重申升旗儀式和奏唱國歌的意義及態度。
指引文件內容也提到,若教師故意在學生面前侮辱國歌,影響學校運作及他人,而校方未能處理,學校同樣可考慮尋求警方協助。
發言人表示,為支援學界在現有基礎上教導學生認識和尊重國旗和區旗,並教導學生歌唱國歌、了解國歌的歷史和精神,以及遵守國歌奏唱的禮儀,教育局已檢視課程、整合相關資源,並加強課程支援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