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從來就沒要求要對方賠償1億,請他(吳宗憲)把話收回去!」蔡男家屬氣憤向本刊表示,當時第1次召開調解委員會時,雙方確實有談及賠償金問題,但他們是提出的金額是1千萬元,根本不是1億元,「如果吳檢察官堅持的話,請他當面出來對質!」
蔡母忍不住痛哭失聲:「兒子都已經死了,就算給我1億有什麼用?我寧願你還給我兒子,也不要這些錢!一條命都沒了,(吳宗憲)講這個話還像話嗎?」「不起訴沒關係,但重頭到尾都是你(吳)要我們接受調解的,難道現在是我們的錯嗎?」
本刊調查,吳宗憲安排被害人家屬與一群殺人凶手同處一室調解,有檢察官認為,此舉恐造成2次衝突或讓被害人家屬的心理創傷更大,實在不宜。
該名檢察官也說,司法實務上處理這類案件,只要罪證明確,檢方多會在押人期限內火速偵結,日後若追出其他共犯,再依北市夜店殺警案偵辦模式另行追加起訴,併案由法院審理即可,由於凶嫌為了尋求輕判,多會在法庭表達和解賠償意願,但吳宗憲則反其道而行,先調解導致案件拖延結案,和一般司法實務大相逕庭,難怪家屬會氣憤難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