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項法案為跨黨派提案,由共和黨籍參議員杜美(Pat Toomey)及民主黨籍參議員范荷倫(Chris Van Hollen)於上月21日共同提出。法案接下來將會被送至眾議院審議,通過後才會送交美國總統川普簽署後生效。
根據法案內容,美國國務卿應於法案生效90天內及未來每年,認定哪些外籍人士致使中國無法履行其在「中英聯合聲明」與「基本法」中對香港的義務,及哪些外國金融機構知情卻仍與該人士有大量資金往來,並繳交認定報告給國會。
法案授權美國總統透過凍結資產與拒發簽證等手段,制裁遭認定的外籍人士;而與外籍人士往來的外國金融機構,美國將禁止美國銀行向其提供貸款、外匯交易和股票投資等項目。
范荷倫表示,中國在香港的行徑令人無法接受,香港人民權利與自由遭到剝奪,參議院光靠通過決議案表達立場是不夠的。范荷倫強調說,「該法對北京傳遞一個清楚訊息,若北京持續侵蝕香港人民自由,將會為此付出代價。」
(取自Senator Chris Van Hollen推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