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名便衣刑警戴著口罩,身穿印有警察字樣的背心,在議場開放後就進入議場大門內側手持架在伸縮棒上的攝影機蒐證進入議場人士,而在議場外還有2位身穿同款背心的便衣刑警,其背心後方印有「刑事警察局」字樣。
根據「立法院警衛勤務規則」規範,規定,立法院因適時需要得隨時請求治安機關調派員警支援勤務,但維護會場秩序、防止危害及保護委員安全,警衛人員應院會或委員會主席召喚才可進入會場執行警衛勤務。
本刊詢問立法院祕書長林志嘉,林表示,議場內應該都是負責立法院駐衛警的保六總隊員警負責維護秩序,並未允許刑警入內蒐證。
洪孟楷痛批,依照立法院慣例,立法院院區內治安維護由立法院長負責協調,並由駐衛警管轄,民進黨竟動用刑警在議場蒐證,此舉形同踐踏人民的國會,呼籲應懸崖勒馬。
民眾黨立委蔡壁如則質疑,非立院駐衛警要在議場進出應經過立法院長游錫堃同意,這位刑警是不知道規定還是接獲院長命令?立法院應說清楚。
保六總隊回覆
針對本刊報導〈便衣刑警進議場蒐證 藍委怒轟:民進黨踐踏人民的國會〉,保六總隊說明如下:
照片一之便衣人員係本總隊第一大隊第四中隊之員警,亦屬於立法院警衛隊之員警,本身有攜立法院職員工證及警察服務證,其於議事廳外通道處執行蒐證任務,係基於維護委員及立法院職員工之人身安全需求。另照片二之便衣蒐證人員係支援本總隊之蒐證人員,其執行任務之地點,未進入議場建築物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