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一名70歲老翁日前因流鼻血,被家人緊急呼叫救護車送醫,家人也開車緊跟在救護車後面,遇到紅燈時,救護員評估老翁生命徵象穩定,故救護車遵守消防局規定,放慢速度停和看,沒想到引起家屬不滿。
家屬認為老翁狀況緊急,質疑消防救護員開太慢又等紅燈,竟然伸手去拉救護車的方向盤,等救護車將老翁送到醫院,家屬還不願讓救護車和救護員離開,並對救護員發脾氣:「你家長輩還在嗎?如果你爸爸狀況這麼緊急,你會開這麼慢嗎?」驚動警方到場處理。
彰化縣消防局回應,紅燈停也是為了病患安全,家屬動手拉救護車方向盤,已經構成刑法公共危險罪和妨礙公務罪,不過消防局理解家屬心情,不會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