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案緣於前立委段宜康2014年間指控,國民黨對手林滄敏詐領中華民國曲棍球協會補助款,還說若爆料不實「就吞曲棍球」。但時任彰化地檢署檢察官陳隆翔調查後,認為林滄敏未涉案,僅對已繳回不法所得的協會李姓祕書長與張姓總教練緩起訴處分。事後監察委員高涌誠和蔡崇義以陳隆翔調查也缺失為由約詢,之後提案彈劾,但職務法庭昨宣判「不付懲戒」。
據了解,陳隆翔今在檢察官內部論壇發文,回顧當時遭監委約詢4次的過程,陳隆翔還附上監委約詢的錄音譯文。當中記載監委高涌誠,「這個案子不是我們自己吃飽太閒要去查的啦,你覺得段宜康段委員不會來嗎?你不用這樣怨嘆監察院啦」。
高涌誠甚至直接表明,就是要這件案子再審,「再審用什麼,檢察官犯職務上面的錯誤,你不幫我想怎麼解決方法,就是你要逼我們彈劾你,彈劾了以後才能夠去聲請再審,就緩起訴,刑事訴訟法260條熟不熟?未經撤銷緩起訴,緩起訴確定了,2年過了,要怎麼重新起訴?準用420條第1項第5款,你要我去用那個嗎!」
蔡崇義則是多次邊笑邊講,「陳檢我也老實告訴你,我真的沒有看卷,我連緩起訴都沒看過」「你怎麼解決緩起訴?」
陳隆翔在貼文中質疑監委高涌誠和蔡崇義「浪費國家資源」,呼籲監委「懸崖勒馬,放下對本人的成見,以節省國家資源,並靜候監察委員紀律委員會的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