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吳益政曾涉嫌詐領助理費,民眾黨指出,這是因為在2007年10月前,高雄議會規定「每個助理每月最多4萬元,每位議員聘用6個人,助理費總共24萬元」,每月將助理費24萬元直接先撥付給議員,直至第二年要開立扣繳憑單時,才硬性要求每位議員必須回溯申報上年度各月份之「助理名單」。
但由於每個助理能力、薪資都不同,當時吳益政為了要給主任多一點薪水,才拿主任妻子的名義申報薪資,強調都是合理的薪水,錢沒有進到議員的口袋,而這件事最後是被法院判決「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而非貪汙罪。
民眾黨直言,當時的判決也指出吳益政觸法是因制度存在不合理缺陷,這份「歷史共業」也早已修法解決,最近卻有寫手和大黨側翼拿錯誤報導來抹黑,讓他們深感痛心,「難道這就是進步?難道這就是台灣價值?」
此外,網路上還盛傳吳益政曾說「兩岸同屬一中」,民眾黨更是直接駁斥,表示吳從沒說過這句話,也從沒有這種想法,直指報導與事實有落差,「這其實就是典型的『抹紅、抹黑』二合一」。還嗆製作這個負面文宣的作者與其浪費時間誤導大眾,不如做張圖幫屏東違法的樂樂養雞場作澄清,此處暗指這些負面攻擊就是來自綠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