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陸媒報導,一名樓姓女子2018年買下一棟法拍屋,因房子過於老舊,加上門牌號碼不清楚,且隔壁鄰居也未住在此處,因此樓女竟誤把隔壁鄰居的空屋當成自己買下的法拍屋,直接撬開門鎖進入房內,並開心的進行裝修。
直到屋主孫男發現名下空屋,水電費金額無預警不斷飆升,才發現房子被闖入,甚至擅自裝修中,氣得報警要樓女賠償,對此,樓女認為自己既然花了這麼多錢幫孫男裝修,理應沒有必要再進行賠償。雙方鬧上法院後,最後孫男同意給出1個月的期限,並要求樓女必須盡快搬離,不過有條件。
孫男要求除了屋內的冷氣、廚房用品、梳妝台等可移動的家具及電器外,只要拆除後會造成房屋損壞的房門、牆面、地磚等都不允拆除樓女帶走,樓女就無須向他賠償。起初雙方和解,但事隔1個月,樓女又被告,孫男表示擅自拆除不能拆的部分,例如窗戶、房門等等。案經審理,最終法院判處樓女應向孫男賠償人民幣5,000元(約新台幣2萬多元),才結束這場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