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該教練2018年9月起到2019年2月,擔任屏東縣某國中棒球隊外聘助理教練,利用學生的信賴猥褻4名未成年隊員。其中,教練就曾在A男一起在宿舍舖床位時,涉嫌親吻對方臉頰,並用手撫摸生殖器共3次;另於2018年9月至2019年2月間,在宿舍寢室各撫摸B男、C男生殖器各1次。
不過誇張的是,該棒球教練過去有猥褻前科並被判刑,校方聘用前卻未曾發現其背景,導致事後學生慘遭教練魔手。
對此,該教練被屏東地院判處徒刑7年後不服上訴,被發現曾有前科,曾被高雄少家法院判刑3年、緩刑5年,緩刑期間至2021年11月30日,緩刑期間又再犯,但審酌雙方達成和解,因此改判5年,比原審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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