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高姓富翁民國100年高齡過世,除了父母和兄弟姊妹都已過世,他也沒有任何子女,除了找不到任何繼承人,根據國產署相關人員指出,高姓富商生前有欠稅,稅捐機關知道他過世後,以債權人身分向法院申請指定遺產管理人,法院指定由國產署擔任。
據了解,高姓富翁只有一些欠稅和遺產稅需要清理,遺產完稅後尚餘1.2億元現金,雖然有人主張自己是繼承人,但因無法證明血緣關係,也沒有收養證明,法官判決不是繼承人,最終高姓富商遺產6月底全部歸入國庫。
國產署近期加速清理107年至109年未結案件,截至6月底共清理688案,收歸國有遺產總值達13億6080萬元(土地738筆、房屋51棟,現金5億9527萬餘元),國庫收入可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