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網友表示,以「兩人目前無法律婚姻關係」為由,拒絕男友的請求,並告訴他,除非先公證結婚,否則不會付,但男友卻也堅持想要等到房子交屋過戶後再結婚。但仍疑惑如果婚後在金錢上協助他房貸,但房子是婚前過戶到他自身名下,並不是共同持有,倘若哪天離婚,或是他不幸意外身故,擔心被他愛錢的父母過河拆橋,該如何保障自身權益。
呂秋遠分析,這件事分2個部分來討論:第1,婚前你有沒有必要幫他負擔貸款。第2,婚後你幫他負擔貸款,如何保障你自己。呂秋遠直言,婚前談錢就準備分手後法院見,或是結婚後理不清。「你要想想,如果都論及婚嫁,他竟然不顧自己的能力,在這時候『獨自』決定買負擔不起的房子,往後他會不會繼續給你其他的『驚喜』?」呂秋遠並建議說,「真的想借,那就是請他簽立本票並設定抵押,不過,一旦你這麼要求,那就是黑掉。」
至於婚前買房子,到底婚後能不能分?呂秋遠表示,就房子本身而言,女方不能分;但就婚後所償還的貸款,女方可取得一半,這就叫做以婚後財產清償婚前債務,還是有剩餘財產分配的問題。
呂秋遠進一步解釋,而萬一男方身故,得看有沒有小孩。如果有,女方可取得已繳納的貸款一半,還有房子的一半,剩下另一半是孩子的。但若沒有,除了剛剛的貸款半數外,那間房子就會由女方跟他的父母一人一半。
最後,呂秋遠總結說,「經過腦袋排水工程以後,不曉得你有沒有冷靜一些?不過,如果真的冷靜下來,我擔心你就不會想結婚了。」更不忘提醒「婚前腦袋進多少水,婚後眼睛就會流多少淚。你要是真的有錢,不會自己買,幹嘛要幫他出錢買房子?因為愛?因為腦袋進水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