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9月高雄引爆「直播主之亂」,連千毅在去年9月23日遭檢方聲押禁見獲准,高雄地檢署於今年1月15日偵結,依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等,將連千毅、鄭又仁等27人起訴。
經長達半年來審理後,高雄地院今(29)日下午一審判決出爐,依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等,分別判刑3年半、4年,涉恐嚇、強制等罪判1年得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
至於連千毅聲請具保停押部分,經合議庭評議後,認為應無繼續羈押之必要,可以45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交保後禁止對全案相關人士為恐嚇、騷擾等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