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指出,陳男(28歲)平日在建築工地打零工,並無固定工作,大他7歲的女友另結新歡,結識53歲、也姓陳的男子,很快離開舊愛與新歡同居在旗津。
而陳姓前男友拒絕承認「被分手」,這段日子一直糾纏不清,前天凌晨5點,他持麵包刀破壞紗窗後,伸手開鎖,侵入陳姓新歡住處,接著打開房門,赫然見到前女友與新歡抱著共枕同眠,一時怒火中燒,撲上去持刀猛砍陳姓新歡。
陳姓新歡被砍了一刀,揪住對方,兩人扭打、纏鬥,被嚇傻的女友立刻打電話報警,警方火速趕抵現場,當時兩個男子還在肉搏戰,員警迅速制伏行凶的前男友,將被害人送醫急救。醫師指出,患者右手筋被割斷,左手及腿部也有多處擦傷,雖無生命危險,但右手功能會減弱,必需復健,慢慢恢復。
偵訊時,行凶的前男友說:「我無法忍受女友跟別的男人在一起」,但前女友立刻撇清兩人關係,堅稱從未當對方是自己男朋友,是陳男暗戀自己,糾纏不清,令她十分困擾,警方訊後將陳男依殺人未遂等罪嫌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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