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涉嫌違反《銀行法》吸金198億9,090萬元,列冊受害者高達7,935人的「紅富海」心靈講堂吸金案,台中高分院今(11日)更二審理終結,改判主謀「太仁心靈導師」黃圓映(原名黃春美)有期徒刑10年,宣告沒收172億8,280萬元不法所得,被視為共同正犯的黃女丈夫林鑫溢和胞妹黃鎂銀各判8年,全案仍可上訴。
2010年,苗栗縣調查站接獲匿名檢舉不明聚會,調查後發現主辦的「紅富海」公司居然是新型態非法吸金公司,主講「太仁」以宗教洗腦,主打「互助」「共同創造財富和幸福」,鼓吹聽眾將基金、定存解約,抵押保單、房屋甚至將勞保退休金存入公司,以老鼠會的形式鼓勵拉下線。
2011年,經過8個月調查蒐證,檢調逮捕紅富海公司負責人黃圓映,與親戚家族共13人,搜出4億元成綑現鈔,其中公司總部、也是主謀居住的陽明山4棟豪宅內就搜出3.7億現鈔,豪宅內還有大批金飾、名錶、名車,另外還有雞血石、象牙和黃金打造的餐具等。黃嫌等人以私人名義投資LED廠、食品廠,已有200億洗錢至國外,100億置產……事件曝光後社會一片譁然。
9年間檢方與被告多次上訴,主嫌徒刑從10年到12年不等,共犯更一度無罪,檢方早已凍結相關嫌犯資產,不過受害人想拿回老本,恐怕還是要等到三審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