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蔡政峯針對此案恐涉及的法律問題做出解釋,他表示:「葉泰興如果在未獲得IRIA授權而製作講師證書,屬於無製作權人假冒IRIA名義製作私文書,可能構成刑法上偽造私文書罪以及行使偽造私文書罪。」
蔡政峯進一步指出:「葉泰興若未經授權,然後有對外宣稱其有獲得IRIA授權而開課,讓學員誤以為葉泰興確實是有IRIA講師資格,而去報名課程並且繳納學費,則可能構成刑法上詐欺取財罪。」
葉除恐涉及刑法外,蔡律師也直言:「若參加課程學員誤以為葉泰興確實有IRIA的講師資格而簽訂課程契約,學員也可以依照民法第88條之規定,以當事人資格在交易上為重要之意思表示錯誤,或是依民法第89條第1項以遭受詐欺而為意思表示為由撤銷該締約的意思表示,來以取回學費,或是以民法第184條第1項前段侵權行為之規定主張表意自由權遭受侵害,而請求相關的損害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