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洪佳濱是目前負責審理不良司法官及公務員懲戒案的懲戒法院法官,但他曾至少2次在翁茂鍾案件審理時,和石木欽一起與翁見面吃飯,石木欽今遭監察彈劾後,將移由懲戒法院審理,洪佳濱是否應迴避審理此案,已在法界引發熱烈討論。
監察院查出,翁茂鍾的3億元本票案2001年於最高法院審理期間,當時是保密分案,當事無法得知案件由誰審理,但當時在最高法院任職的石木欽也與翁茂鍾不當接觸飲宴,並涉有告知翁茂鍾最高法院保密分案訊息的嫌疑,翁得知案件承審庭長姓名後,竟還直接找上承審庭長。
處理此案的監委高涌誠說,這案中看到的是權貴司法,調查後滾動出來太多高官,檢警調法官都在裡面,除了裡面司法院送來的不當飲宴名單外,監院還去向北檢調資料,發現有很多司法人員與翁飲宴並透過他買股票,且竟還有司法人員主動告知翁已遭股票櫃買中心檢舉,如果這樣的行為不予懲戒,涉案者可以這樣爽領退休金,社會大眾可以接受嗎?
監委王美玉說,處理此案困難重重,她與上一屆監委林雅鋒與蔡崇義提案後,去年6月9日彈劾不成立,當時尹祚芊、趙永清、林盛豐及田秋堇4票同意,仍不敵反對的監委是李月德、陳小紅、陳慶財、仉桂美、江綺雯、蔡培村及楊美玲的7票反對,王美玉說,為人正直、曾任法官的林雅鋒可說是帶著遺憾卸任,這屆監委上任後,即以12票全數通過彈劾。
監委王美玉及高涌誠說,石木欽歷任最高法院法官、庭長、高等法院法官及院長與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委員長,卻於任職期間有違法失職行為,辜負國家與司法機關對於被彈劾人深切的期許,足使一般人對法官的獨立、公正、中立、廉潔、正直形象產生極為高度懷疑,石木欽違法事證明確,應予懲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