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29日凌晨2點多,高雄一間牛排館的老闆吳志德,在澄清湖環湖自行車道,被男子林益田及通緝犯陳奕全駕駛的小客車從後方猛烈撞擊,不僅讓吳的鮮血噴濺在立於一旁的「嚴禁游泳」告示牌,也讓體重逾百公斤的他,騰空飛越180公分高的護欄,摔落湖內死亡。
當時自稱是駕駛的陳男向警方供稱,事發時感覺有撞到東西,之後下車察看發現「好像有東西漂在湖面」,完全沒想到半夜有人走在湖邊;同車的林男則說,車禍發生時正在睡覺,被撞擊聲嚇醒,不知發生何事。由於死者家屬對死因沒有意見,陳男只被依過失致死罪嫌移送,檢方也準備結案。
但一個多月後,吳母整理兒子的遺物,意外發現7張保單,由於吳的表哥從事保險業,他檢視保單後發現,吳的死亡理賠總額達4,600萬元,不過,吳生前經濟狀況不佳,根本不可能有錢保那麼多險,加上18歲的吳妻在案發後就離家,還與積極幫忙申請理賠的男性友人陳柏裕同住,讓家屬起了疑心,向刑事警察局南部打擊犯罪中心報案。
承辦該案的偵六隊隊長的賴耀宗回憶,警方接獲吳家報案後隨即展開調查,發現案發前幾個月,死者2度莫名受傷、申請理賠,加上保額與其經濟狀況不相當,研判可能是一起詐保案,於是立即通報檢察官指揮偵辦,並通知保險公司凍結理賠金,但其中200萬元強制險已早一步被吳妻領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