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審會指出,英商克雷達投資有限公司於2019年7月4日以新台幣10萬元在台設立分公司,後於2019年10月間增加營運資金至新台幣2,010萬元,並以「淘寶台灣」名義經營電商平台,經本部調查後認定,阿里巴巴集團對英商克雷達具有控制能力,已屬「大陸地區人民來臺投資許可辦法」所稱之投資人,該公司未依中資來台投資相關規定申請許可,已違反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73條第1項規定,本部依同條例第93條之1第1項處新台幣41萬元罰鍰,並限期於6個月內撤回投資或改正。
投審會表示,阿里巴巴集團透過新加坡子公司持有英商克雷達28.77%股權,雖未逾中資許可辦法之30%持股認定標準,但經本部調查發現,依法令或契約約定,阿里巴巴集團可操控英商克雷達之營運方針,認定對其具有控制能力。
根據《中央社》報導,淘寶台灣表示,淘寶台灣由克雷達台灣分公司運營,克雷達股權來自不同國家的外資基金投資,投資比率皆依循台灣法律。淘寶台灣強調,將持續尊重且配合主管機關決議,穩健經營,為台灣市場提供服務,保障消費者與商家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