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委蔡崇義今在記者會上表示,調查此案很困難,監委還收到律師信,相關單位移送監院資料非常有限,蔡崇義指出,他就跟移送單位說:「不如送一本踢爆此案的《鏡週刊》來監察院比較清楚」,後來才拿到多一點資料,得以通過彈劾。
監委蔡崇義及王美玉、高涌誠今下午開記者會指出,據富商翁茂鍾所寫記事本顯示,他為巴黎銀行案件1千萬美金本票債務,運用各種司法檢調關係以求勝訴過程,翁茂鍾另因案被警方約談後當天就請刑事局高層吃頂上魚翅,接著劉柏良及周幼偉等警官,接著就加入向翁買股票集團,相關交往簡直就像現代版的「百官行述」嚴重傷害司法獨立與公正性。
監委王美玉、高涌誠指出,有關石木欽長期涉嫌在友人翁茂鍾訴訟案件審理期間提供法律意見,或不當接觸、球敘、宴飲或購買翁所經營控制公司的股票,經調查發現有眾多的司法人員涉入,包括前檢察長方萬富、檢察官曲鴻煜、羅榮乾,最高法院前法官顏南全、花滿堂、謝家鶴、最高行政法院前院長林奇福、最高法院前庭長吳雄銘,以及曾經擔任臺北市調處機動組主任秦台生等人。
石木欽的彈劾案在方萬富任監委時表決未過關,後來要再開會即連續流會3次,直到方7月卸任後,新監委上任立即通過彈劾,之前盛傳有股神秘護航力量在暗助石木欽,如今查出方萬富竟是石木欽買股集團的成員之一,監院還直指這有內線交易及賄賂之嫌,已在法界引起熱議。
石木欽經彈劾後,全案已移送懲戒法院合議庭審理,將由吳景源擔任審判長,受命法官則為曹瑞卿並加入2位國民法官參入,決定是否對他懲戒,遭石木欽遭免職或撤職,將面臨遭追回退休金,若有其他法官、檢察官因此案遭彈劾,即便已經退休,還是可能遭監察院彈劾後移送懲戒法院追回退休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