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廠上班的簡姓男子,今年5月底外出時,看見綁著馬尾的萍萍穿著緊身牛仔褲,一時心動便上前搭訕,發現萍萍精神狀況有異,便心懷不軌地拐騙她坐捷運返家。
色欲薰心的簡男回到家後,便對萍萍下手,甚至為方便隨時可逞獸欲,逼迫她不准穿上衣服。簡男出門用餐返家後再度性侵萍萍得逞,將其當作性奴囚禁長達12小時。直至萍萍的家屬找不到人報案。警方調閱監視器畫面後,趕抵簡男家中逮人,一進門就看見神情驚恐的萍萍一絲不掛地被囚禁在房內。
簡男向警方辯稱2人是合意性交,還說是女方自願跟他回家,警方拿出監視器畫面,簡才改口稱僅親吻、撫摸女方,否認性侵。訊後被警方依妨害性自主罪嫌送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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