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新頒布的規定中提到,「除有特殊情形外,教師不得於學生下課時間實施前項之管教措施」,引發教師組織的反彈,認為「特殊情形」並沒有清楚定義。
全國教師會日前就發出聲明,痛批教育部的新條款將會讓老師們陷入無法管教的情況,師生雙方都將受害。全教會希望教育部不要讓老師陷入矛盾的狀態,呼籲將有疑義的地方說明清楚,讓老師們知道管教的空間在哪,以免誤觸紅線或不敢管教。
教育部昨則在臉書po文澄清,表示《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是參照《兒童權利公約》,目的在於維護學生的休憩權利,不以限制下課時間做為管教手段,但若學生在下課時間有違反常規的行為,例如抽菸、打架、霸凌、危害校園安全等,教師仍可實施「一般管教措施」。
教育部次長蔡清華也向媒體表示,新頒布的注意事項引起許多討論,坦言確實有需要修正的地方,教育部正在收集各界意見,表示將會重新檢視並進快提出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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