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9.18 15:10 臺北時間

為行車糾紛 記下瑪莎拉蒂車牌尋仇卻押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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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一名男子因與瑪莎拉蒂轎車發生行車糾紛,他記下車牌,幾個月後巧遇竟強押走駕駛人。圖為示意圖。(資料照)
一名男子因與瑪莎拉蒂轎車發生行車糾紛,他記下車牌,幾個月後巧遇竟強押走駕駛人。圖為示意圖。(資料照)
今年2月間,劉姓男子在台中市與一部「海神」瑪莎拉蒂轎車發生行車糾紛,他記下車牌號碼,伺機報復。6月初,劉男發現這部車子停在西區街頭,他立刻召集友人,並埋伏到晚間,等蕭姓車主現身取車,衝上去強押到郊區爆打一頓,但被害人對行車糾紛一問三不知,這才知道抓錯人,全案偵結,台中地檢署依妨害自由等罪嫌提起公訴,並建請法官加重其刑。
有毒品前科的劉姓男子,今年2月與這部瑪莎拉蒂發生行車糾紛,但他並沒看到車裡駕駛人的形貌,只記下車號想「以車追人」。6月13日傍晚,他在台中市西區見到這部令他懸念已久的瑪莎拉蒂,找來詐欺罪剛出獄的陳姓男子,以及外號小毛、大頭的不詳男子,埋伏至傍晚,等蕭姓車主現身,立刻衝過去,將蕭男強押上自己的BMW車上,欲載往郊區動私刑。
當時,劉男與綽號「大頭」的男子坐在蕭男兩旁監控,陳男負責開車,小毛則坐在副駕駛座,途中,劉男等人用衣服蓋住蕭男頭部猛打,還一再逼問4個月前駕駛瑪莎拉蒂的糾紛過程,但蕭男一問三不知,這時劉男才驚覺押錯人、打錯人,於是在南屯路與永春路口釋放蕭男。
蕭男立刻向警方報案,警方根據路口監視器,很快逮捕主謀的劉男與協助押人的陳男,但沒找到小毛與大頭。全案今(18日)偵查終結,檢察官依妨害自由罪起訴,且因劉、陳兩人都有前科,5年內再犯此案,屬於累犯,應加重其刑,建請台中地方法院加重量刑。
犯案的劉男和陳男遭依妨害自由罪起訴。圖為台中地檢署。(資料照)
更新時間|2023.09.12 20:35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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