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新金也發出4點聲明指出,對行政院長蘇貞昌表明不會讓台新金吃虧感到欣慰。不過,財政部迄今仍未與台新洽談彰銀解決方案,對本刊報導財政部尋找接手對象或價格,台新金全無所悉,但台新金很願意和政府共商解決此案。
其次,台新金強調,轉投資彰銀以溢價42%丶365億元標得彰銀股權,投資15年來,期間雖有配息配股,但加計實際資金成本後,不但沒有獲利,反而還有虧損,並沒有賺125億元。
台新金並重申,彰銀經營權案歷經當時行政院核定,也經過三級法院、4次審理確定,台新金和財政部就彰銀經營權案有契約關係存在,且台新金持股彰銀,還包含經營權,因此出售彰銀持股價格應具合理性,並希望彰銀案可早日合理終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