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初,聖約翰科大要求專任教師簽署薪資減半的減薪同意書,並針對不接受減薪的30多位專任教師開始惡意欠薪。被欠薪的教師於9月23日到教育部外靜坐,當時校長黃宏斌發布聲明稿,表示學校遇到財務困難,收入不足以支應全體教職員工的薪資及行政支出費用,待學校困境紓解時,就會回復教職員工原有的給薪方式。
陳椒華指出,聖約翰科大至今年7月31日止,仍有20億資產,現金則有3億,校方也在昨天以郵件表示目前沒有負債、沒有借款且財務結構健全,正積極與部分教師進行協商,陳椒華質疑既然學校財務沒有狀況,為什麼要強迫教師減薪,而校方宣稱積極協商,卻不出席協調會,「積極在哪裡?」要求教育部應立即開罰並立刻發薪。
高等教育產業工會表示,教育部面對聖約翰教師8月5日陳情、工會8月25日陳情函,在9月8日才令學校應按過往原聘約發放全薪,要求即日起改善,見學校不為所動,教育部又於9月17日再發函學校,給予學校改善期限至10月5日。
高等教育產業工會說,截至目前為止,教育部遲遲未依《教師待遇條例》第23條對聖約翰開罰,也未依《私立學校法》第25條解除違法董事職務、改派公益董事,或依第43條第3項、第54條第1項撤換嚴重違反教育法令之校長,痛批教育部「種種消極不作為的狀況,幾乎已成了私校壓榨基層教職員生的幫凶!」
陳椒華說,她自己是私校的老師,也了解私校經營困難的狀況,但有心辦學的學校會與老師良善溝通,或採用優退方案等方式,沒看過聖約翰這種強迫簽減薪同意書的方式,並強調,若教育部輕放聖約翰的做法,「此例一開,後患無窮,私校們就等著惡性退場轉型!」
教育部回應,聖約翰未經協議不發給老師學術研究加給及未按月支薪,已違反教師待遇條例,過往教育部限1個月內改善,目前要求聖約翰需在半個月內發給老師全薪,若在期限10月5日前,既沒有與教師達成協議,也沒有發放薪水,教育部會立刻處以新台幣10萬元至50萬元罰鍰,並可按次處罰到改善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