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照片,可看出這張「契尾」雖然已經泛黃有小範圍破損,不過仍算保存得相當完整,是珍貴的歷史文物和骨董,並記錄了當時土地買賣買受代價金「貳拾圓」、稅金「金六拾錢」。
有網友分析當時經濟狀況,「1圓=100錢,當時的年代,紅豆麵包1個1錢,烏龍麵1碗2錢,白米10公斤1圓12錢,腳踏車則要200圓」「明治30年,小學老師與警察月薪約在8至9圓、資深建築師、資深工廠技術員才能有20圓薪水,在當時可說是一筆為數不小的數目。」
不過契約本身更是引起網友熱議,讚嘆當時彩色印刷的技術已經非常成熟,並對上頭的手寫字跡印象深刻,「日據時代就很先進了」「以前的人寫字很漂亮的」「可以當傳家寶了」。
原po也回覆,「我覺得比較厲害的是,從阿嬤的阿嬤開始就收在衣櫃,途中經歷了2、3次搬家改建,還有不知道幾個衣櫃,但還是保存了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