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9月離職的邱姓前員工向本刊爆料,去年1月他被祥暉企業服務社派駐擔任國軍桃園總醫院照護之家擔任照服員兼清潔員,去年10月再轉派北榮新竹分院擔任相同職務。去年11月底,邱男從公司拿到一張印有「桃園市政府核發長照服字FXXXXXXXXX_01」字樣的長照服務人員證明,他不清楚相關法律規定,不疑有他繼續上班。離職後他才發現,祥暉涉嫌長期替不具照服員資格的員工偽造證明,向醫院核銷長照經費。
他說,就他所知,至少有4名派駐北榮新竹分院的祥暉員工沒有照服員資格,卻實際上線從事照服工作,「不良公司聘僱不合格的照服員照顧榮民,這是長照悲歌!」
衛福部規定,年滿16歲但未領有照顧服務員職類技術士證照、不具高中職相關科系學歷的民眾,若要成為合格的長照照顧服務員,必須到政府委託的合格機構受訓90小時並取得「照顧服務員訓練結業證明書」,經地方政府認證後取得長照服務人員證明,才能在長照機構工作。
《長照服務法》另規定,應由具資格、在長照機構登錄完成的長照人員提供服務,且長照機構不得容留非長照人員提供服務,違者可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得知祥暉偽造照服員證照,衛福部官員表示,這種情況前所未聞,違法情事明確,會依法裁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