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1.04 09:38 臺北時間

【炒房不甩侯市長】「江媽集團」涉違法銷售 新北市地政局擬開罰金額出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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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廖女曾在節目上指出少東讓她銷售建案,此外還在網路上銷售新成屋。(翻攝自YouTube、臉書)
廖女曾在節目上指出少東讓她銷售建案,此外還在網路上銷售新成屋。(翻攝自YouTube、臉書)
日前新北市議員黃俊哲與10多位民眾一起召開記者會,踢爆以廖姓女子為首的「江媽集團」召開付費說明會,以低頭款、無息貸款利誘民眾集資買房,更要求簽下本票擔保,沒想到卻遭建商逕自前往法院裁定本票,屋主反背債上千萬,房屋還被法拍,連新北市長侯友宜都直斥是詐欺。新北市地政局表示,江媽本身並未向申請不動產營銷許可就銷售房屋,依法可處10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新北市地政局指出,依〈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4條、第5條第1項、第7條第1項及第32條第1項規定,經營不動產經紀業者,應依法先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未經主管機關許可而經營仲介或代銷業務者,主管機關應禁止其營業,並處公司負責人、商號負責人或行為人10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民眾向江媽購買房屋,但江媽卻刻意扣住合約書。(讀者提供)
新北市地政局說,江媽集團的行徑已涉刑事詐欺罪嫌,也希望自救會成員多加提供合約等相關事證,以利向檢警告發。受害民眾表示,當初江媽等人在銷售房屋時,曾刻意將一式2份的買房合約書等證據故意扣住,且被害人與集團成員索討時,均以各種理由推託,合理質疑就是為了日後產生糾紛時,可以不被抓住把柄、迅速脫身而預設的陷阱。
江媽集團開設非法銷售說明會,還在網路上銷售新成屋。(翻攝自臉書)
新北市地政局也提醒民眾,購屋時要審慎檢視契約內容,並要親自簽核,且一定要留下契約書、委託書及相關文件的副本,並不要私人印鑑證明隨意交給他人。
更新時間|2023.09.12 20:36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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