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1.04 13:03 臺北時間

【隨機擄走女大生】56名性侵犯將放出去?  蔡碧仲︰大法官應該要「接地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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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法務部政務次長蔡碧仲表示不能讓高度危險者走在街頭,並強調這是國家責任。
法務部政務次長蔡碧仲表示不能讓高度危險者走在街頭,並強調這是國家責任。
南部某大學馬來西亞籍女大生在回宿舍途中慘遭性侵勒斃,引發社會關注,刑法及性侵害犯罪防治法規定,性侵犯被判定為「高風險再犯者」,刑後應至醫療機構接受強制治療,風險才能顯著降低,重獲自由才安全。
法務部政務次長蔡碧仲昨(3)日在憲法法庭表示,八成性侵犯治療期間不到四年,若大法官宣告違憲,56名性侵犯沒治好就放出去「誰負責?」解釋預定2個月後公布。
蔡碧仲表示,包括馬國籍女大生遭性侵殺害案件,國家現在面臨一場風暴,法務部一向認為,人權不是只有被告的人權,被害人的人權更重要,還有一般老百姓普羅大眾的人權,我們不能讓一個有高度危險性的人走在街頭,所有人都有可能會遇害,這是國家的責任,我們想方設法要有一個保護的機制,像今天這個也是一個努力的方向,法律有缺漏的地方,就把它補起來。
並強調,除了被告人權,希望也要顧及被害人、婦女及不特定多數人的安全,大法官應該要「接地氣」傾聽人民心聲,不能因為執行面上的不完整,就認定違憲。一旦宣告違憲,目前在培德醫院接受治療的56名性侵病患,包括另有13人在衛福部大肚山莊治療,將全部釋放,屆時誰要負責。
蔡碧仲並拿出數據表示,10年來有9049名性侵犯出獄,被認定有高風險會再犯者為158人,僅佔1.74%,可見刑後強制治療是不得已的最後手段,國家不能、也不應讓仍具高再犯風險的性侵犯直接回歸社區。現已有102人出院,其中86人治療不到4年,最長的9.22年,沒有人超過10年。
衛福部司長張秀鴛語帶哽咽說,當年促成修法規範性侵犯須強制治療,正是因一名國二女生遭剛出獄的性侵犯性侵殺害,「現行法令是用一條人命換來,希望大法官不要宣告違憲」。司法院刑事廳長彭幸鳴則認為,若把性侵犯當成一個人,希望透過治療,讓他有朝一日可以復歸社會,就要透過嚴謹程序保障其權益,目前法條未設最長期限,恐侵害人身自由。
聲請釋憲的法官則認為,強制治療是有其必要性,但需要規範清楚治療期限,他們主張違憲的部分,是法律沒有讓當事人向法院提出停止治療聲請的權利,沒有讓其到庭陳述意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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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3.09.12 20:36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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