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件事仍有些待釐清的地方,六月與貓僕舍前業主對「收編」的定義到底為何?若六月一直還在付照顧費,主人還是不是六月?但不管如何,六月除了想搞清楚「棄養文件」到底是誰簽的?也再次表達立場,「我真心希望小3能趕快回到媽媽身邊、家人身邊。」
「我不曉得貓僕舍前業主到底怎麼跟員工或是其他人處理事情的,但對我而言,我本人既然沒有拋棄小3的意思表示,沒有簽過任何拋棄文件,小3就仍是我的家人。」而貓旅館員工指六月不管小3後續了,並簽下拋棄文件,六月也指,「我的孩子被人拿走,而拿走我孩子的人覺得程序合法,那問題與前業主恐怕脫不了關係,整件事情我之後一定會一一釐清並咎責。」
六月也再重申,「但現在最重要的事情,是小3要回到我身邊,回到家人身邊,因此我懇請中途先不要將小3轉給任何其他飼主,而是先能與我聯繫把狀況釐清,並且將『拋棄文件』提供給我以便核對,這樣真相自會大白(請不要再對我說有個資法問題不願將文件提供,我這個苦主本來就有權利確認文件是否為我本人親簽)。」
可以發現的是,下方留言又戰成一團了,甚至還有網友跑去六月老公李易處留言,但不管如何,有網友說「希望能給六月機會帶回她一手奶大的孩子」,盼望事情處理到最後對貓是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