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一名42歲的王姓男子,10月15日提著一包家用垃圾欲丟棄在行人專用垃圾桶,正巧被2名環保局稽查人員看到,蒐證後準備上前對王男開單,不料王男為躲避查緝,竟轉身闖紅燈衝過馬路,被分隔島絆倒後隨即被車輾過,當場無呼吸心跳,送醫急救仍不治身亡。
撞到王男的駕駛被依過失致死罪移送法辦,2名稽查員則被列為車禍關係人,王男家屬也對2人提告。台北市環保局表示,稽查員是依法執勤,過程也未追趕盤查,目前已配合檢警調查還原真相,也聘請律師協助同仁訴訟。
據《聯合報》報導,柯文哲今天受訪表示,「亂丟垃圾一定不對,市府還是支持同仁嚴格執法」,其餘的就待檢警調查清楚後,北市府會再處理,並再次強調「北市府原則上會支持同仁執法。」
《廢棄物清理法》規定,違規棄置垃圾可處新台幣1,200元至6,000元罰鍰,環保局稽查員可現場破袋來認定是否為家用垃圾,若民眾遭裁罰有疑義,可依行政程序法提出意見或申訴,若是裁罰不合理,可以撤銷罰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