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蔡姓女子在2007年與曹男結婚,在北斗共同經營禮儀社,還請來自己閨密洪女當禮儀社的琴手。不過因傳統觀念曹男一直希望有個兒子,蔡女為愛配合丈夫在結婚後到2015年共8年間拚了6個女兒,只為求男丁,為了照顧女兒們相當辛勞。
求子不成的蔡女,將自己的想生兒子的心願告訴洪女,沒想到洪女竟不管自己已婚、為人母的身份,背著蔡女在2017年間跟曹男在彰化市某間摩鐵發生關係2次,曹男還拍下性愛影片存在禮儀社電腦「回味」。
完全不知情的蔡女繼續聘僱閨密洪女當禮儀社琴師,直到2019年蔡女在禮儀社處理事務時,驚見電腦裡有老公曹男和閨密洪女的「恩愛」紀錄影片,被摯愛和好友同時被判讓蔡女相當崩潰,最終決定向法院提告。
訴訟期間談判賠償金額破局,但蔡女堅持「告到底」。法官審酌,認為曹男和洪女通姦行為已侵害蔡女的配偶法益,因此判決曹男和洪女應共同賠償100萬元精神撫慰金給洪女,清償撫慰金期間按年利率5%加計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