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俊明說:「他一臉冷靜,還說女生死得很慘,直呼這個凶手很殘忍!」警方追問他信不信鬼神?怕不怕鬼?不料,闕姓男子竟回答:「別跟我來這套!我連祖先都沒拜,墳墓也敢睡!」
2007年8月15日凌晨6點多,死者劉女被晨運的民眾發現遭人開膛剖腹棄屍,從胸口到陰部留下一道長長的傷口,臟器外露,死狀淒慘。警方循線找上闕男,闕男起初矢口否認,但最後因妻子一句話露了餡,這才坦承犯案。
闕男向警方說,他在外面有小三,小三跟死者同鄉,他不滿死者在親友面前說他的小三在台灣賣淫,所以才「教訓」她。
闕姓男子供稱,案發當天,他以投資「報明牌」為由,將劉女騙出來,之後開車把對方載到新北市五股區一間汽車旅館,進房後,他斥責劉女,要她不要亂講話,並拿出預藏的凶刀威脅劉,沒想到劉非但不怕,還數度嗆他:「你沒用啦!你不敢!」
受到刺激的闕姓男子不由分說,立即持刀朝劉女的右腹和左腿各刺了一刀,但劉並未因此住口,仍繼續嗆他:「沒膽殺人!」陸軍特種部隊退役的闕男,禁不起對方挑釁,再朝劉的胸口狠刺,劉女當場斃命。犯案後,闕男十分冷靜,先用汽車旅館的床單包裹屍體,再將屍體塞進計程車後車廂,若無其事地載屍體返家,思考之後,決定將劉女棄屍海中。
張俊明告訴本刊:「闕男本來想把屍體丟進海裡,又擔心屍體會浮起來,被其他人發現,於是將屍體放血、開膛。」返家後的闕男,再度開車載著屍體到桃園一家汽車旅館,他先剝光死者全身衣物,再將屍體拖進浴室,拿刀刺進死者的陰部,並往上剖開至胸部,傷口長達50公分,直到將劉女的血液放盡,才載著屍體找尋棄屍地點。
闕男沿著西濱公路,從桃園一路開到新北市林口、八里等地,發現沿途都有人出沒,根本沒辦法順利棄屍。最後,他開車來到妻子曾經住過的八里療養院附近,熟悉地緣環境的他,將屍體棄置於公墓後匆匆逃逸,之後並將死者的衣物丟到台北市新生高架橋下的排水溝滅證。
針對這起台灣首宗的開膛殺人案,最高法院2009年4月,將闕姓男子判處無期徒刑定讞。提起闕男,張俊明印象深刻,因為他的殺人手法十分「專業」,犯案後又出奇冷靜,甚至還曾說:「我完全不後悔,快判我死刑,我到地獄,還會再殺她一次!」令人不寒而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