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的同婚專法中,若伴侶是外國人,而伴侶的原國籍尚未認可同婚,便無法在台灣透過同婚專法結為連理,這讓許多跨國戀情的台灣同志感到挫折,希望提倡保障跨國同婚的權益。
今日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立委賴香伶詢問跨國同婚的相關進度,司法院民事廳廳長李國增透露,司法院已在今年8月完成研究意見,並在10月時與相關機關討論實務運作上的困難之處與法條如何設計。
李國增表示,司法院已完成針對「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修法草案的初稿,內容尚不公布,不過已經有一個初步方向,就是會開放,但範圍還要再跟相關機關討論,「範圍至少會保護我們有一造是中華民國國民這個部分的跨國同婚的締結。」
目前司法院已將草案送到法務部、內政部、外交部及陸委會等相關部會,徵詢草案主稿意見,伴侶盟指出,目前立法院有兩個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修正草案,一個是高嘉瑜委員提案,一個是時力黨團提案,兩個提案都有保障其中一方是台灣人的跨國同婚,但也沒有排除兩個長期居留在台灣的外國人的結婚自由。
伴侶盟表示,他們會和跨國同婚平權聯盟一起關注此案的後續發展,「讓所有生活在台灣這塊土地上的人,結婚自由與平等權都能得到充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