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任辦案警官蔡彥哲告訴本刊:「偵訊過程中,林女一直用發脾氣的方式掩飾緊張情緒。」直到警方出示她家中搜出的大批藥物,才突破其心防,最後坦承利用毒劑殺害婆婆及丈夫,詐領保險金。
此時,警方又追查發現,林女的母親在案發前幾個月,也就是2008年11月,也在台南老家意外過世,林女因此獲得500萬元保險理賠金,懷疑林母遭女兒殺害,特別再從看守所借提林,以釐清案情。
林女似乎自知難逃法網,面對警方訊問時,坦承行凶。她供稱,當天返回台南娘家時,因債務問題與母親發生爭吵,一怒之下將母親推下樓梯,導致母親頭顱破裂不治,當時她慌張逃離現場,事後卻拿到500萬元的理賠金,因食髓知味,才開始計畫殺害婆婆及丈夫,企圖詐領保險金,以清償債務。
蔡彥哲指出,林女犯案後十分冷靜,那種為了錢沒有「人味」的冷血面孔,讓他至今仍印象深刻。最終林女因殺害母親及婆婆,分別被法院判了2個無期徒刑,而殺害丈夫則被判處死刑定讞,成為台灣治安史上第4個女死囚,至今仍在台中女監等待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