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人遭控去年6月21日時,示威者包圍香港政府總部和立法會大樓時,黃之鋒和林朗彥煽動群眾包圍警察總部,周庭也參與其中。黃之鋒和林朗彥在行動中使用擴音器高喊口號,並向示威者發出指示。黃之鋒也遭控使用Telegram向發出計畫包圍警總訊息。3人和律師討論後,皆承認「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名,黃之鋒另認「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罪。
今該案上庭宣判,法官王詩麗判刑時指出,3人有預謀及積極參與,導致道路阻塞浪費警方資源,因此分別判黃之鋒監禁13.5個月、林朗彥監禁7個月以及周庭監禁10個月。
據《立場新聞》報導,3人離開法庭前,黃之鋒大叫「雖然好難熬但會撐住」,周庭抱頭痛哭,林朗彥則表現平靜,旁聽群眾則向他們大喊「加油」。這是周庭第一次被判入獄,明天就是周庭24歲生日,之前她透過粉絲專頁管理小幫手表示,希望能出來和大家一起過,如今夢碎。黃之鋒參與政治後面臨多次官司,這也是他目前遭判最長的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