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書指出,丈夫指控妻子懷孕後請安胎假,每天待在娘家,直至晚上8點半才肯回婆家,就連生完孩子後也不願意讓婆家的人探視小孩,之後妻子還對媽媽說:「媳婦和女兒不一樣」「不要想媳婦會像女兒一樣待妳」。妻子還自行將小孩帶回娘家照料,婆媳、夫妻關係十分緊張。
妻子則表示,丈夫事事依賴父母,公婆常干涉2人的婚姻,對於小孩也不曾主動幫忙照顧,得知她懷二胎時,因疑似出現子宮外孕,丈夫也要求她墮胎,讓她備感無助、身心俱疲。
人夫提出離婚訴訟,法院認為,2人已沒有夫妻間的互動、交流,且無積極改善婚姻的態度,判准離婚,孩子則由2人共同扶養,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