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傳超商未戴口罩遭罰3000 指揮中心澄清:目前未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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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0.12.03 16:34 臺北時間
更新時間:2023.09.12 20:36 臺北時間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日前宣布防疫秋冬專案,自12月1日起,進入8大類場所必須配戴口罩,昨(2日)傳出有人未配戴口罩遭罰3,000元,指揮中心澄清,目前未有開罰之情事,此為假消息,並提醒民眾勿隨意散播不實的疫情資訊,違者最高可罰新台幣300萬元,或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有民眾在通訊軟體及社群網站流傳「12/1開始,超商、公共場所都要戴口罩,好多人因沒戴口罩,警察於某超商門口開罰單~3000元」訊息,指揮中心澄清,此為不實訊息,請民眾勿轉傳。
指揮中心表示,12月1日起強制要求民眾出入8大類場域必須配戴口罩,未戴口罩且經勸導不聽者,將依法開罰,而目前並未有開罰之情事;另,開罰權責主管單位是衛生局,並非警方,網傳的照片實際情形為警方開立勸導單,不是罰單。
指揮中心提醒,勿隨意散播有關疫情之謠言,違者將依法開罰。(翻攝自衛福部疾管署官網)指揮中心提醒民眾,若接獲來源不明的疫情訊息,應先行查證,勿隨意散播,以免觸犯《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或《社會秩序維護法》,最高可罰新台幣300萬元,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更新時間|2023.09.12 20:36 臺北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