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警調查,呂女父母離異,她與父親、17歲弟弟和祖父母同住,呂女高職畢業後無業閒賦在家,由從事水電工作的父親維持加計。呂女與一名20歲的男子交往,不料未婚懷孕,家人並不知悉。
6日晚間5點,呂女突感肚子痛前往如廁,竟在廁產下嬰兒,不慎將小孩掉入馬桶,呂女害怕驚聲大叫,父親與祖母聞訊衝進廁所,見一名嬰兒掉在馬桶內,但雙眼緊閉並無哭聲,呂父與祖母等人自認呂女未婚產子相當羞愧,於是由呂父騎機車將小孩載往前鎮河丟棄。
警消獲報後,於6日晚間到前鎮河打撈,總共花了2天時間潛水搜尋毫無所獲。檢警表示,將尋獲嬰兒遺體並進行解剖相驗,確認嬰兒是否為死胎;若查出呂父將嬰兒丟棄時還有生命跡象,則呂父恐涉殺人罪;若為丟棄前已死亡,呂父也觸犯遺棄屍體罪,呂女祖母可能為幫助犯,詳細案情均仍待檢方釐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