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判決書,人夫表示原本與妻子感情融洽,但去年妻子行為開始變奇怪,他有次察看手機,果然發現妻子與小王的偷情對話,像是「緊比較好、什麼很優」「我下次要吃妹妹、你的妹妹」「今天弄你屁屁,你會討厭嗎?手指放進去時」「我覺得你的小頭比他大」「可是真的好累,沒遇過這麼久的」。
兩人除了互傳鹹濕內容,妻子也曾在對話中提到小孩、回婆家等,因此人夫主張「小王」知道對方已婚身分。人妻出軌事件東窗事發後,人夫曾約小王談判,小王也坦承與人妻發生3次性關係,最後也與妻子離婚,認為妻子與小王偷情,造成自己身心受創。
小王對人夫指控坦承不諱,不過他認為人夫求償金額過高,沒有能力負擔,希望法官駁回控訴。法官經過勘驗對話內容,認為小王確實嚴重侵害人夫配偶權,最後判賠小王需常人夫30萬元,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