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研院姚姓工程師坦承,與張女3年前在樂團裡面認識,因為在羽毛球場上又再次相遇,彼此產生好感,所以才到宿舍吃飯看電視進而發生性關係。但事發後,人夫供出小三,說她知道自己有老婆,因為發生性關係時,張女有要求把老婆的照片「蓋起來」後,才發生關係,門上也有貼「囍」字,還曾反應不想聽到他老婆的事。
但張姓小三卻向法院表示,她只有和姚姓工程師發生「2次性關係」,完全沒看到門上貼有「囍」字,全是因為她是「處女」,所以思想單純,不熟男女情事,且情竇初開而沉浸於甜蜜熱戀中,很難發現姚男已婚,她沒有故意或過失侵害方女的權利,反駁原配求償80萬金額過高。
方姓妻子則指出,要不是發現丈夫生活作息突然變得不正常,而且「完全沒有交功課」履行家庭義務,才決定在10月查看丈夫手機,發現丈夫偷腥張姓小三,透過雙方LINE的對話還發現小三曾懷孕2次、墮胎2次,讓方女簡直氣炸。而得知丈夫偷腥小三後,她天天以淚洗面,導致乾眼症發作,精神痛苦,以不法侵害配偶身份法益,情節重大,請求張女賠80萬元。
法院審理時認為,不可能不知道姚姓工程師已婚,且根據相關人球友的說法,姚男曾表示「要送妻子回台中」,而且交往時間不短,期間應會主動詢問婚姻狀態,認為張女知道對方有家庭的事實,且逾越男女交往的分際,並依據流產就醫記錄,證據充足,認定小三導致家庭幸福遭嚴重破壞,造成原配的精神痛苦,主張有理賠款4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