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書指出,該名女老師多年前曾因懷疑老公外遇出軌,曾強逼他在高雄某處公園附近脫褲露鳥,最後被依強制罪遭處拘役20日。沒想到女師又在婚後第2年突然離家出走,老公委託徵信社暗中調查,得知原來老婆當時常與另一名蔡姓小王同住。
老公還查出,女師外遇期間不但曾多次拍攝親密照片,甚至還一同出遊享受美食,兩人根本就像一對夫妻,甚至在多張合照中還發現,2人曾在床上裸身,彼此身體緊貼相依,互動極為親密,已達情侶層次,甚至還查出兩人至少已性交17次,令他相當難堪。
新北地院審理時,女師極力否認曾經外遇,還指控親密照都是老公強取她手機不法取得,認為不具證據能力。
法官審酌認為,女師行為明顯已侵害老公的配偶權,足以破壞2人婚姻,但考量女師從2017年8月起留職停薪至今,判決需賠償老公30萬元,可上訴。小王蔡男部分,橋頭地院另案審結需判賠5萬元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