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姓男子加盟房仲開店擔任協理,2018年初,李妻獲悉先生與同公司女業務互動親暱,並自其夫手機發現,他以「喵喵」暱稱女業務。同年3月至5月,女業務用LINE通訊軟體,陸續傳送自己暴露下體私密處照、裸照及性愛影片給李男。
隔年4月16日至同年8月5日,李男和女業務2人手機聊天,內容有「好久沒嘿咻了,妳在揪嗎?」「弄得有fu一點,妳也可以偶爾來住」「躺在床上想著喵喵的咪咪及大屁股」 「屁屁洗乾淨喔」「下次試試嘿」「下次(屁屁)洗乾淨,我好好舔一舔」等鹹濕對話,證明2人發生性關係,李妻憤而要求賠償60萬元精神撫慰金。
被告李男與女業務則辯稱,原告提出LINE對話紀錄中,傳送的照片及截圖,為其個人私益所取得違法證據,不具證據能力。又說,私密照不是女業務本人,也不是她所傳,而裸女照則是女業務藝術照。
李男說自己喜歡開黃腔,也喜愛搜集女性照片、影片欣賞,所以自己下載,此為同事、客戶都知悉,否認與女業務有婚外情。
二審合議庭調查,比對裸女照臉型、鼻樑及嘴唇,確與女業務外型相符,及參酌兩造鹹濕對話內容,再加上女業務傳送刺青裸女性交影片予李男,顯已逾越一般正常男女社交的範圍,核屬有據,並認為原審判決賠償30萬元,並無不當,駁回被告2人上訴而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