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警調查,被告男子去年9月初下午犯案,當時他酒後闖進姪女的房間,隨即將姪女強壓在床,甚至不顧對方尖叫抵抗欲強行性侵,連自己女兒在旁勸阻也不聽,最後強脫姪女的內褲後,用下體磨蹭姪女下體,直到兒子恰好返家才罷手。
男子事後滿身大汗走出房間,面對兒子質問,只淡淡說「還沒有進去」,姪女事後吞下大量抗癲癇藥物輕生,男子才向姪女母親下跪認錯。
新北地院審理期間,男子坦承犯行不諱,但聲稱已與姪女、姪女母親達成和解,希望爭取減刑機會,但法官調查,男子身為姨丈,酒後不理姪女尖叫拒絕,又無視自己女兒在旁阻止,性侵有智能障礙的姪女,實屬人倫慘案。
判決書指出,男子雖與姪女、姪女母親和解,但和解金僅19萬元,且分3年給付,每月僅賠5千元,就其智識程度正常、正值壯年等情來看,看不出已盡力彌補被害人。且其行為還導致姪女吞藥試圖輕生,足認犯罪情節重大,找不到客觀上有可憐憫之處。
法院審酌男子多年前也曾被姪女提告性侵,雖經檢方調查罪證不足不起訴,但仍不知反省避嫌,甚至還趁姪女母親睡覺時偷摸其大腿,加上他審理時應對多是制式化回答「請法官原諒我,我知道錯了」,難認有真摯悔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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