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姓創辦人妻子指出,向信徒募款皆透過協會處理,且協會經政府立案許可,募款的流程都很清楚,且位於北大特區的豪宅是自費買的,跟協會無關,羅妻也表示「那是我們自己家」,質疑何來募款一說?羅妻還稱,展示名牌包也是為了自己,跟協會無關,只是想讓每個人達到人生更好的目標,更不曾貼出強迫主事們每月要達到固定業績的公告。
另提到宗教才藝班一說,羅妻則澄清「上課是個人意願,就像學習一樣,當不會的時候,就會有認知課程」,否認恐嚇主事上課一說。羅妻也表示,協會中所有的學習課程都尊重個人意願,並稱是主事們「主動」來問,仙佛才會告知他如果有未成的天命,就必須「勞行」,但否認是靠「宗教才藝班」,而是要信徒要求自我生活,並非強迫上課。
至於,主事們提出上完課程還得向宗主買符令一說,羅姓創辦人妻子則表示:「如果真的沒有能耐畫符令,當然就要得跟宗主買符令,才對信眾有交待。」
對於信徒指控羅姓創辦人以直銷式手法吸收信徒,要求花費10多萬元設置神壇,並依業績多寡給予「院長」「宮主」等封號,羅姓創辦人妻子則稱協會本就該有體制,至於封號的差別主要是看「心意」跟「天命」,評斷的基準在於信徒的努力跟付出,是否用心推廣協會,並非向錢看,強調給予封號的標準,還是依據個人的道德行為,也不可能因信徒想退出協會就向對方或其祖先下詛咒,認為應該出面指控的多位信徒應是「有求未達到」,造成曲解協會當初的原意。